案件背景
敦化市人民法院近期调解了一起因装修欠款引发的纠纷。新婚夫妇小张和小李将新房装修工程外包给了蓝天公司(化名),合同约定装修总价款为10万元,工期为5个月。然而,由于蓝天公司资金链断裂和设计师辞职等原因,装修进度严重延误,最终导致工期延误6个月零5天。
合同约定与违约责任
在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了装修总价款、工期以及违约责任。合同规定,每延误一日,蓝天公司需向小张和小李支付合同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按照合同约定,蓝天公司应支付逾期的违约金赔偿18500元。
双方协商与诉讼
在装修延误后,小张和小李多次催促蓝天公司加快装修进度,但效果不佳。双方协商不成,小张和小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庭审中,小张和小李主张蓝天公司逾期6个月零5天,耽误其入住,应该进行相应的赔偿。蓝天公司在答辩过程中表示同意支付逾期违约金,但对具体金额有异议,其抗辩逾期交付系因小张和小李在装修过程中有部分增项导致。
法院调解与解决方案
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查阅了案卷材料,并在庭审中,以被告同意支付逾期违约金为突破口,向双方释明装修违约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基础上,多次调整赔偿方案,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蓝天公司支付小张和小李工期延误违约金1万元,双方握手言和,纠纷成功解决。
案件启示
此案提醒我们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装修总价款、工期以及违约责任。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协商,寻求合理解决方案。同时,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力求公平公正地解决纠纷。
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总结
敦化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的这起装修欠款纠纷,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合同违约行为的严肃处理。同时,也提醒广大业主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要注重合同条款的明确性,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